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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绿色发展 米易检察在行动
    时间:2017-11-08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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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事业,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米易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品牌打造要求,以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民生保障为目标,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让米易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美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结合本县环保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本院职能,先后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环境保护履职清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办理工作方案》等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一名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一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为联络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信访维稳、案件督办等8个工作组,同时对本院职能部门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开展专项,主动作为

    米易县检察院着眼全局,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2013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7人,批准逮捕4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件67人,起诉36件48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提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件4人,均得到法院支持。预防部门积极深入林业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林业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联系,完善机制

    为更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米易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森林公安派出所对毁林案件的现场初勘,并就案件侦办中现场证据保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和节点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引导侦查作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探索公益诉讼机制,与县法制办联合制定了《米易县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检察机关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保障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顺利开展。

    四、创新方式,加强宣传

    建立全院在职干警微信群,及时分享环保动态、加强环保交流,时刻提醒引导干警强化环保意识;在办公室楼悬挂宣传标语、在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在检察专网上传环保学习文件,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环保动态,扩大宣传范围;结合“法律七进”活动,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狠抓青少年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并加入环保队伍中来。与此同时,米易县检察院还积极创新环保宣传方式,注重充分发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的宣传作用。近年来米易县境内时有砍伐、毁坏毛红椿树现象发生,并且多数犯罪嫌疑人不知所砍伐、毁坏的毛红椿树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喻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在对喻某批评教育的同时,耐心引导其在村里进行爱树护树宣传,以其亲身经历为全村村民上了一堂环保法制教育课,既使村民认识到毛红椿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又提高了村民们爱树护树主动性,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