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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检察院对借助他人之手贩毒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8-02-28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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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米易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及时审查、复核相关事实证据,在三日内依法对吸毒又贩毒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罗某原本是一名聪明能干的90后小伙子,由于不务正业混迹社会,结识了社会上吸毒人员,让自己吸食冰毒染上毒瘾。2017年8月20日,罗某与刘某某在吸毒时,共谋由罗某出资购买冰毒,刘某某负责在米易贩卖。8月24日,罗某、刘某某开车到成都购买了价值4000多元的冰毒拿回米易,罗某留下一些自己吸食外将剩下冰毒交给刘某某贩卖,二人约定好卖后先付罗某的本钱后获利二人平分。刘某某于8月29日、8月30日在米易县城三次向马某贩卖冰毒获得赃款4800元钱,全部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罗某,马某又将冰毒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将刘某某、马某抓获后,罗某闻讯潜逃,又结识了吸毒女友,继续购买冰毒让女友帮助自己在米易县多次贩卖冰毒,并将贩毒赃款以现金或手机微信如数支付罗某。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1月19日,罗某在攀枝花被抓获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