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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检察院对一起团伙贩毒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8-03-16  作者:null  新闻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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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米易县检察院对米易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一伙以吸毒人员大肆从事零星贩毒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系米易县白马镇挂榜村人,因吸毒后离开家人而独自居住,邓某某纠集吸毒人员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在米易白马、湾丘片区从事贩卖冰毒的犯罪活动。经审查:2017年至2018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为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提供吃、住、食,邓某某购买冰毒,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负责贩卖冰毒并贩卖冰毒后的钱以现金或手机微信转账的方式交给邓某某。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将冰毒贩卖文某某、胡某某等二十余人。对一些来在邓某某家中购买冰毒吸毒人员,邓某某等人与其共同吸食。2018年2月5日晚米易县公安局在米易县白马镇挂榜村邓某某家中将邓某某、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抓获,从其住处查获冰毒和吸毒用具比及分装冰毒的塑料袋等物。

    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明知毒品而雇佣罗某某、姚某某、雷某某向他人销售的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经我院认真审查,核实相关事实证据,对邓某某四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