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米易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中心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干警的紧迫性、责任感,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要求,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侦监、公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靠前指挥,强化组织领导。同时,制定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稳步实施。
突出打击重点,结合县域实际,依法严惩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宗族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结合攀枝花、米易地域特点和产业模式,以“六类结合”为基础认真排查近三年来接收的控告举报线索以及以往办理、正在办理的案件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市院。经市院再次排查确定,我院无此类涉黑涉恶线索。
强化内外联动,完善与上级检察机关之间、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机制。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相互通报情况机制,完善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相关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查处。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设立扫黑除恶检察专刊,定期专题通报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取得成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