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动员会,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检察工作中,共谱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米易篇章。
动员会上,院政治处主任宣布将示范机关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一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落实创建责任。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强化政治教育,充分利用每周集中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国家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民族团结好科室、好家庭、好干警,引导干群精神文化生活;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参与民族乡镇社会管理治理专项活动,惩处民族地区潜在黑恶势力,维护民族同胞合法权益,助力“平安米易”建设;深化结对帮扶活动,落实产业扶贫举措,出实招为民族地区做好事办实事,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