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市县委关于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组建工作的通知》(攀直委〔2018〕44号)和《关于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通知》(米双联组办〔2018〕1号)文件要求,7月10日,米易县人民检察院选派一名检察干警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队队员到麻陇乡红岩村开展工作 。
在驻村期间,米易县检察院将不断强化落实组织保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驻村干警相关待遇,及时督促干警在驻村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