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米易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暨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通报了近年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向5名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我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18人,共计发放救助款11.2万元。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小组,明确责任、人员,形成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控申部门协调落实、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工作联系,共同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的实施办法”,与民政、扶贫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救助帮扶计划,共研救助帮扶政策,共享贫困户台账资料,共诊救助帮扶措施。
三是落实主动履职尽责。积极引导符合条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主动告知受害当事人提出救助申请,为救助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及时救助,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落实贫困救助范围。依照国家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遭到刑事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救助,还把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人身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刑事被害人、举报人、证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近亲属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