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促进公诉人提升证据把握、当庭指控犯罪等履职能力,米易检察院以“零距离感触庭审,促履职能力提升”为触角,邀请人大代表、当地群众走进庭审现场,到2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案发地现场米易湾丘乡青山村村委会观摩、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举证充分、论证严密、指控犯罪有理有据、警示教育深入人心。县法院对2起案件被告人当庭宣判,判决二被告人有罪。参与旁听的代表们认真聆听了庭审各方意见,仔细观摩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并在庭审结束后的听庭评议会上,对公诉人“出庭规范、举证质证、整体效果”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代表们、群众们表示,通过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氛围,更加增进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尤其是增强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认识,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开展此类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平台,为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多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