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院刑执局应米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派员参加首次提请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的听证会,并对听证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此次听证会,主要就社区在矫人员杨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违法事实是否满足撤销缓刑条件发表意见并出示相关证据。会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发表了提请撤销缓刑的意见建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随后在主审法官的的组织下,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质证,还听取了被提请撤销缓刑在矫人员杨某的当庭陈述。我院工作人员当庭提出:刑法重在实施,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该案的相关证据,依法作出裁定。
本次听证系米易县首例提请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的案件,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协同联动,本着忠于法律、忠于证据的工作原则开展本次听证活动,为教育引导案件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确保刑罚实施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