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7日在米易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唐秋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米易检察工作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米易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促进米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开创了米易检察工作新局面。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米易改革发展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3人,起诉22人,对社会影响极大的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提起公诉。聚焦影响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办25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监督活动,起诉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3人,对非法添加罂粟壳粉的3名食品店负责人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大力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活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件14人。制定实施《对乡镇和农村“两委”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协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健全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广泛开展送物资、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活动,与帮扶村开展友好支部共建,从思想政治、依法治村、党的建设、惩防犯罪等方面对口帮扶,结对帮扶43户贫困家庭,筹措资金200余万元,帮助帮扶群众解决用水、用电设施、烤烟种植、禽畜饲养等难题。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起诉61人,对地某引发森林火灾致数百顷林地受损、赵某某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陈某某等盗伐林木、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依法查办生态资源监管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2人。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并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促进平安米易建设。五年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79人,起诉1207人,依法妥善办理“3.20”群体性妨害公务案等重大案件。保持对严重暴力、盗抢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捕408人,起诉597人。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坚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2人,起诉39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90人,起诉238人。
努力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20人、不诉13人;落实帮教措施,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制度,封存5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坚持深化“两法衔接”,建成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15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5件。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91场(次),受教育面达22000余人(次)。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97人、不诉54人,促成民事和解、息诉罢访14件,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整合“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开通远程视频接访,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65件。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坚持检力下沉,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作用,深入基层倾听、释疑56件(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促进廉洁米易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凸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贯彻中央高压反腐精神,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58人,人数同比上升26.1% 。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查办了西区“8.29”矿难事故职务犯罪案、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千余万元案等大要案36件46人。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力度,查办乡、村(社)干部贪污贿赂犯罪13件20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办7件7人。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肃查办失职渎职犯罪12件12人。
结合办案深化预防。牢固树立“预防一个干部犯罪比查处一个干部更重要”的理念,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动预防关口前移。坚持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为我县反腐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开展预防调研、案件剖析和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向涉案单位提出防控风险、堵漏建制预防建议28件,报告《米易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获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深入开展行业预防,与国土、卫生、林业、交通、新白马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预防教育36场(次)。坚持搞好源头预防,做好行贿档案查询,接受预防咨询50余人(次),对马鞍山水库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跟踪预防。深入乡镇开展预防宣传,以“三项举措”促进县乡两级平稳换届。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严格执法并重,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进一步强化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坚持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因证据不足不捕76人、不诉17人。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20件27人,纠正不当立案9件17人。跟踪监督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存疑不起诉案件,依法纠正漏捕55人,纠正漏诉、漏罪27人(次)。强化侦查、审判监督,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6件,对赵某某故意伤害案等生效裁判提起抗诉,列席审判委员会、职务犯罪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简易程序全面出庭监督等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8件;开展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7件(次);开展捕后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充分发挥新增职能,推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财产刑执行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县法院会签《关于民事诉讼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民事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8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执行监督21件,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20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全面加强自身监督。建立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集中管理法律文书7350份,动态监督执法办案进程。对办结的案件开展逐案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自查、广泛征求群众建议等方式查找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61个,并有效整改。依法保障律师履职,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安排律师阅卷87次,接受律师和当事人案件查询379件(次)。坚持以公开促规范,打造“互联网+”环境下的检务公开平台,建成米易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改版米易检察门户网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4条、法律文书311份、重要案件信息26条,与市电视台合作制作“阳光检察”38期。坚持以信息化促规范化,建成涉密信息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同步录音录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办案工作区、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运用技术手段收集、固定、审查、鉴别证据等工作,办理各类技术案件343件。
广泛接受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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