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米易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秋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争当全面小康排头兵”奋斗目标和“基础提升年”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定的检察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四个米易”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制定实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我县重点工作的精准对接。依法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9人。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一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受害人达50余人的集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制定《关于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关键环节跟踪预防、重点岗位专门预防,为重点工程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件次,对我县重点项目量身定制专项预防方案,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努力增进社会和谐。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6人,起诉237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批捕73人,起诉120人,对吴某某等5名外来讨债人员持刀聚众斗殴等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从严打击。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因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6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诉15 人;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线索48件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向保护机制,发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校园毒品、网络诈骗防范,封存5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七进”“七五”普法,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法治宣传40余场次,运用法庭庭审、法律文书说理等方式统筹开展以案释法。
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毁林开垦、企业违法排污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起诉盗伐林木、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5人。对尹某某非法毁坏毛红椿案,与县法院一道将法庭庭审开到群众身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惩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办理的蒋某某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多方协调资金百余万元为帮扶村完善交通、通讯、水利、农民夜校等基础设施。通过“走基层”、友好支部结对共建、一对一帮扶、入户走访慰问、送法下乡、讲党课等形式,全力助推“四好村”建设。注重保护妇女权益,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5人。加强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4名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5万元。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2件13人,同比分别增长33.33%、18.1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3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粟某某向评标专家行贿等案件6件6人;严肃查办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某外科主任在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等案件4件4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发案特点、原因和趋势,向县委、人大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深入交通、国土、米投集团等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8场次。通过“互联网+医疗”、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等新渠道加强预防宣传。结合办案形成的《米易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调查报告一等奖。组织企业、村社干部40余人对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参与改革。严格按照改革的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统筹开展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等工作,扎实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移交等相关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确保转隶平稳有序。
三、坚持专注监督主责与加强自身监督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严格审查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5人。精准打击犯罪,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行9人次。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0余次;提出抗诉5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大出入所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加大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4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5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做好息诉服判、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一起无证私自采砂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与县法制办联合制定《米易县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5件。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分解落实到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司法救助等活动8 次;5件拟撤销案件均按程序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情形提示并退回42件,对254件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规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开展车辆管理、纪律作风、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务督察16次。
四、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规定,完成办案组设置,明确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配备方案,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办案及通报制度。完善人员分类管理,15名员额检察官、21名检察辅助人员、4
var file_appendix = '';
var link_appendix = '';
if (file_appendix != "") {
document.write("附件:
" + file_appendi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