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19日在米易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白 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获县级以上荣誉30项次,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五强”建设优秀院,工作成效获市检察院检察长、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名检察英模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受邀“9·3”阅兵北京观礼并受邀在省检察院党组会上作观礼心得体会报告;5个案例入选省市级优秀、典型案例,8篇征文、75篇稿件被国省市媒体刊发。
一、在擦亮绝对忠诚底色中凝心铸魂、蓄势聚能,高标准夯实履职根基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7次,获市县领导肯定性批示6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党组领学深学+支部研学精学+个人自学常学”的递进式学习链,推动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筑牢思想防线,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6次,从严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事)件“三同步”机制,全年无重大涉检负面舆情。纵深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落实“三个身边”群众工作机制,开展入户宣传、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72场次,拓展“1+N”品牌矩阵外延,2个业务品牌获省市奖项,“检徽耀米易”获评全市机关党建培育品牌,经验做法在全市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示范活动上展示。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中砥砺奋进、勇毅前行,高质量护航共富试验区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审查逮捕案件50件84人,同比分别上升8.7%和1.2%;审结审查起诉案件188件273人,同比分别上升10.6%和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保持在高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多赢共赢。持续挤压犯罪空间,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3件3人,有力震慑恶性犯罪。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赌博等犯罪13件26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等依法不批捕42人、不起诉69人,71件轻微刑事案件实现快审快诉,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金融领域犯罪,办理涉企案件28件,追赃挽损50余万元,其中办理的刘某某、姚某等5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重拳打击前端制假源头,严厉追责中间流通环节,坚决斩断违法利益链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品牌公信力。聚焦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全面摸排涉企刑事案件,上报案件线索22条。聚焦市场主体法治需求,组织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36场次,召开座谈会8场次,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7项。聚焦白马镇田家村尾矿库水源断流引发的地企长期纠纷问题,落实“领导包案、专班办理”机制,通过上门走访、公开听证等方式,成功将纠纷化解在当地,杜绝信访上行。
用情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深化安宁河流域生态治理,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倾力打造“益富安宁”公益诉讼品牌,集中整治河道、水库等环境污染,督促清理一级水源保护地污染水域50余亩、固体漂浮物1.5吨,2处河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诉请当事人增殖放流鱼类9.8万余尾。助力优化城乡环境治理,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48小时完成调查取证,督促职能部门一周内清理垃圾500余立方米,办案故事《垃圾堆上的新生》被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示范案例采编,并推送至省检察院新媒体平台。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城市公园车辆违规停放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坚持普法宣传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分层分类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30余场次,1名干警获“童卫四川”全省优秀公益宣讲师;推出系列法治作品,其中《照妖镜》等2部作品获全市检察机关“四微”优秀作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拟选拔任用人员等犯罪记录查询,提供信息查询1312人次,协助把好选人用人关,从源头上确保干部队伍纯洁可靠。
三、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上真抓实干、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民生实事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性侵、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人,起诉1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办理的侯某某等未成年人抢劫案获评省检察院、省委社工部优秀案例。推动“一心两翼六联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落地见效,会签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流程指引和心理干预全流程介入工作规定,引入专业社工协助开展心理疏导10次、社会调查10人次,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升级打造的米易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成功入选全省示范性“一站式”办案区。
解决特定群体急难愁盼。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联合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设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服务站,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帮助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追索薪资、抚养费12万余元,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向老年人、妇女等因案致困的11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救助金额同比上升14.3%,努力协调落实社会救济等措施,助力兜牢民生底线;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司法救助刘某某案,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
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在全市率先入驻县综治中心,参与接访680余人次;聚力打造“检担民了·安宁”工作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认可推广。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召开听证审查65场次,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对邻里、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听证全覆盖,促成刑事和解9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四、在深化检察主责主业上一以贯之、善作善成,高水平强化法律监督
巩固提升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7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2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6件,侦查活动监督率位居全市第一;推进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审判活动违法制发检察建议1份、提出抗诉1件。深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6件,采纳率100%,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年获评全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深入开展刑事裁判涉案枪支执行处置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会签《米易县刑事案件涉案违禁品执行处置实施细则》,推动全市涉案枪支执行处置形成闭环。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审查民事审判、执行卷宗600余册,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6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第三批民事“和解五法”工作室建设单位,办理民事和解案件14件,和解率100%。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其中就一当事人虚构事实提起虚假诉讼问题,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获支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5份,会签专项工作方案,助力破解“执行难”。依托“寄递行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常态化走进骑手驿站、快递网点,切实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74件。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条,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4件,对38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检察意见书>抄送事宜的联席会议备忘录》,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严格落实“3+N”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达100%。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协同林业部门在白马镇龙塘村设立补植复绿点,督促当事人补种树木100余棵,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担当作为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4件。围绕吃得放心,以“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为抓手,聚焦外卖食品安全、执业药师资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3次,推动331户商家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2处。强化公共安全保障,针对高层住宅、集中充电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增设消防设施12处,规范停车位32个,畅通消防通道2处,恢复消防登高场地1处。关注红色资源保护,针对烈士陵园纪念馆设施维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改造升级。
守正创新做好数字检察。自主研发《刑事裁判涉案违禁品(枪支)处置监督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并全市推广应用。积极响应“数字乡村”发展需求,应用自建的农村地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线索筛查监督模型,筛查线索27条,成案13件,《智慧赋能司法救助 精准解决急难愁盼》案例获评四川省第五批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踊跃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运用模型38个,成案29件,点亮场景点位47个,位居全市第一、全省193个基层院前列。
五、在谋求队伍长远发展上常抓不懈、强基固本,高要求淬炼检察铁军
驰而不息抓实文化育检。深耕“颛顼故里”底蕴,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深度熔铸于检察履职实践,升级打造“检守安宁”文化品牌,将“检守为民初心、护佑幸福安宁”内化为米易检察人的共同遵循,经验做法获中国长安网、《四川法治报》全文刊载。组织开展文化活动4场次,创作原创文化作品25项,4项获省级奖项,数量居全市第一。
持之以恒深化人才强检。检校协同发力,联合川滇两省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引入12名专家咨询委员,打通“理论+实战”培育通道。队伍梯次培育有序推进,多元模式培训干警700余人次,青年干警全覆盖参与公文写作、接访轮岗锻炼,首次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信息直报点,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榜样力量引领争先创优,评选“安宁之星”20人次,全省检察机关表现突出个人等复合型人才接续涌现,本院先锋人物被《人民法治》杂志深度报道并入选最高检《新时代检察英模风采录》。
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警示教育24场次,靶向整治问题5项,修订完善管理制度3项,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强化。精准配合省委巡视、县委联动巡察,立行立改反馈问题。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质效分析等62件次。“三个规定”执行从严有力,填报重大事项33件次,开展检务督察15次,全年保持“零违纪、零违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4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3次;高质量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2条,深化“代表意见、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检察建议中提出的“规范配置县域内自动体外除颤器”问题,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促推新增设备10台,织密县域应急救护网;走访联络各级代表委员44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听证员等各界人士20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听证会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33件次,应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60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我们依然还有很大进步空间,比如: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方面成效不够显著,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增强,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篇布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县委“一个中心、四大定位”战略目标,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米易法治米易。
一是持续夯实党建引领之基,以更严标准筑牢检察机关政治忠诚根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化“一院一品”建设,推动党建引领与检察履职相融互促;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力求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实效。
二是持续走好为大局服务之路,以更优履职助力米易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县委有部署、检察见行动,持续优化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检察举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主动服务“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持续扛好为法治担当之责,以更大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巩固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成效,依法规范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扎实开展安宁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化数字检察建设。
四是持续抓好为事业赋能之要,以更高要求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提升队伍办案素质能力,健全完善高质效办案保障机制。
回望来路自慷慨,再赴征程气如虹!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忠诚履职、乘势而上、挺膺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米易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