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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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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上级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部门协同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以坚定政治自觉、严实工作举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和反馈意见要求,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日常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同步加强督察督办,全程规范流程、压实工作链条,确保整改工作闭环管理、有序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举措。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判,深挖问题成因、找准短板弱项,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销号式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四是从严督导推进,抓实整改落地。党组坚持常态化调度推进,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及时研究化解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检视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晰整改方向、压实整改任务。对未严格执行警车及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相关问题的立行立改事项,坚持即知即改、马上就改、限期整改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严格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求,示范引领、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见行见效。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扛牢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全部反馈问题,端正思想态度、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为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把方向、定基调、作表率,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分工负责、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靠前统筹推进,全程督办落实。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主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主动牵头领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督办、靠前调度,通过一对一谈话了解等方式,听取整改办工作汇报、调度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整改进展情况,带队开展巡察整改督察督办2次,协调解决整改堵点难点问题4个,牵头修订、新建制度4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带头查摆剖析,压实整改责任。主持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反馈问题查摆不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班子成员批评意见4条,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整改清单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深化从严治检。坚持以巡察整改促作风转变、促队伍建设,主动接受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程监督,部署开展“转作风、促规范、提素能、强质效”专项行动,通过讲授廉政党课暨集中谈心谈话、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导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形式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推进。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院党组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党组统筹抓总、整改办跟踪推进、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的闭环监督体系,定期调度通报整改工作,防止敷衍应付、材料不实等问题,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攻坚。针对巡察反馈的“推进检助共富力度不够”“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党组专题研究部署,逐项攻坚整改,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等工作得到省检察院肯定,数字检察、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获肯定性批示。三是推动整改成果长效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修订、新建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案的长效机制。部署开展“转作风、促规范、提素能、强质效”专项行动,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平均办案时长较上年明显下降,认罪认罚适用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等业务质效排名全市前列,连续获评全省基层院“五强”建设优秀院。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分别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组织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10次党组会、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安排在第一个议题进行学习。二是经党组审议制发《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学习研讨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研讨发言1次,7名中心组成员均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行了发言,占比100%,会议承办部门政治部于会前对各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预审,提高交流发言质量。经党组审议制发《中共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均根据学习内容确定了调研方向,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定调研方向开展调研并将于12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三是检察长随时跟进了解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情况,对敷衍了事、完成效果差的将进行谈话提醒,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效果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22日制发《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暨检察官走访联系企业的通知》,对10名检察官走访联系企业进行了明确要求,已走访企业30家,走访过程中就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追诉时效、判决执行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二是妥善办理骗取贷款、盗窃、合同诈骗等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3月23日,在第一季度刑事案件联席会上,学习了全国、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精神,法检公等部门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即刻组织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干警传达学习联席会会议精神。四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以听证会、走访等形式听取企业、辩护人等意见,规劝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助力挽回企业损失。五是聚焦项目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检察官走访联系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工作30次。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第二项至第五项均已整改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推进检助共富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检助共富”工作纳入本院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党组听取了本院2025年以来检助共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从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总结提炼形成经验成果、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提升宣传质效等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分管领导组织第二检察部进一步研究“益富安宁”品牌培育路径及方法,针对品牌培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再分析再研究,党组听取了专题汇报,从加大特定领域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加强品牌创建成果宣传等方面对深化品牌培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与县水利局、县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河工作3次,深入乡镇对城乡环境、安宁河流域保护开展调查核实,发现问题线索4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注重“益富安宁”品牌护公益促共富工作经验和办案故事总结提炼,形成了综合简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均已整改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30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常态化关注中央、省、市、县各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第一时间做好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梳理工作要点,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党组会对重要事项议而不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均做到会前准备扎实、会中讨论充分、集体决策程序规范,无议题随意上会、酝酿不充分、决策不严谨、议而不决等问题发生。二是做实“传帮带”,通过手把手教等方式加强培训,提升党组会承办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7.针对巡察反馈“大额资金开支存在规避集体决策倾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13日前,2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列支。2026年4月13日,经党组审议将大额资金起点调整为1万元,此后单笔支出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不包含水电费等日常固定支出)的均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列支。二是对达到大额资金起点的经费列支,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审核、审批人员严格把关财务报销相关凭证、党组会议纪要等材料,对未经党组研究、报销凭证资料不齐备的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刑事检察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检察官联席会、条线培训会等常态化学习刑事检察业务知识12次,并通过“座谈会”“老带新”等形式分享各检察官办案经验,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检而言之”等实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二是建立长期“挂案”案件台账并动态更新,经侦协办研判后提出侦查方向、建议终止侦查等建议,对于已过追诉时效、无犯罪情况案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三是2月28日,召集开展检警研讨会,深刻剖析诈骗案件办理存在的认识偏差等问题,统一办案理念和办案标准。四是于3月5日召开第一检察部部门会议,同步通过日常谈话等方式要求检察官跟进纠正违法监督效果,及时向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制大队反馈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建议。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四项均已整改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9日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就某公司涉嫌虚假诉讼案展开讨论,县公安局移送监督线索1条,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于4月16日与县法院召开关于加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工作座谈会,并积极走访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劳动监察等部门,拓宽线索来源。二是对米易县法院2018-2024年行政案件卷宗进行了审查,正在对米易县法院2025、2026年行政案件进行逐案核查,如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办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0.针对巡察反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第十三次检委会上,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履职范围的理解与认识。二是参照米易县不可移动文物清单,确定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吉氏土司花楼纳入监督重点,下一步将围绕该保护文物开展走访、发掘监督线索,提升保护成效。联合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摸排女职工职业保护监督线索。6月26日,联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8家单位共同举行“检守安宁”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中心揭牌暨签约仪式,并签署实施意见,聚焦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构建“线索互通、研判分流、联合履职、共治共享”一体化保护体系。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1.针对巡察反馈“案件质量监管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市检察院《流程监控意见书》中指明的不起诉案件文书相关问题,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积极组织参与“十佳百优检察文书”评选活动,并对拟参评的14份文书进行逐一评鉴,通过以评代训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规范化水平。二是部门主任严格履行对审查报告、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文书的复核职能,并督促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前置证据审查关口,目前已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件次,研判提出侦查取证、案件定性等意见。三是加强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质量把控,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25件,4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程序提交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安排专门的流程监控员对案件进行全流程监控,共开展流程监控3次,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整改完毕。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五是全面落实“每案必检”要求,累计开展案件质量检查91件次。扎实做好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案件15件。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报送上半年拟评查案件40件,交叉评查案件7件。注重在案件质量评查检查中挖掘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共撰写典型案例13件,向上级院报送13件。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五项均已整改完成

    12.针对巡察反馈“专业素养与检察履职的政治要求不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16日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听庭评议和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全体检察官积极参与“十佳百优检察文书”评选活动,对报送的14份文书逐份进行评鉴,择优选取9篇文书参评,以评代训提高法律文书规范性;对刑事检察部门5名新入额检察官、年轻检察官助理安排业务导师,通过“三同模式”加强“老带新”,大力提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业务素能。二是加大法律监督模型和数字平台推广应用力度,综合应用看守所羁押违规法律监督模型、捕后退补超期未移送法律监督模型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成案19件。因地制宜创建社区矫正对象未调查评估法律监督模型、看守所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推广应用。三是在第一、二季度刑事案件联席会上,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等规定,就未成年人保护、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等进行会商并达成有效共识。四是督促检察官及时跟进了解案件起诉后出现的退赃退赔、达成谅解等情况,认真分析研判量刑建议调整必要性,对确有必要调整量刑建议的依法及时调整。五是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逐案进行“一案四必”审查,深度挖掘个案中典型案例培育、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实务调研、提炼宣传信息和办案故事的价值并制定计划。认真开展质效数据分析研判,完成2025年度、2026年一季度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在3月25日召开的检委会上通报了本院2025年质效数据并对2026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五项均已整改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检察履职责任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业务部门通过检察官联席会、部门例会,组织本部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集中学习讨论三大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看守所执法细则(2025版)》、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优秀法律文书等,自我加压提高法律监督意识。4月16日,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2026年第2期“四川政法大讲堂”,通过聆听专家讲座,深刻理解把握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前沿动态和核心要义。对照《看守所执法细则(2025版)》,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风险点整理成问题集,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5条,成案3件。二是对2021年以来发出的刑事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书逐份进行复盘检查,形成问题台账,并组织相关部门干警深刻反思、认真分析问题类型及原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一案一评查”制度,对制发的刑事执行监督文书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案卡填录等方面进行逐案评查,并形成《案件质量检查报告》,与对应的案件文书一并装订归档。四是严格执行内部审查机制,对制发的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书逐份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内容详实、说理充分。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四项均已整改完成

    14.针对巡察反馈“检察数据政治属性认识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30日召开2025年度数据质量、流程监控、专项文书核查通报及案卡填录培训工作会,针对案卡填录易错点位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案卡数据填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二是安排专人通过智能校验软件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院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承办人复核并督促整改,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在一季度平时考核中,将数据质量纳入考核评价,同步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对案卡填录存在问题较多的干警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提醒,严肃指出问题短板与风险隐患,并督促深刻反思、立行整改。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三项均已整改完成

    15.针对巡察反馈“执行预算法律法规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4月22日、4月30日,分别在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从严管控“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加强内部监督,确保了各项财经纪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16.针对巡察反馈“资金管理合规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27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资金管理合规意识。二是对巡察结束以来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全面梳理盘查存量资金,并按规定程序上缴。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17.针对巡察反馈“党建阵地建设推进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于3月23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建阵地上墙内容、经费保障等进行讨论研究,并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组织开展比选、施工、验收等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8.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于2月27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相关同志到会指导督导。会前,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9.针对巡察反馈“经费保障党建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3月23日、3月27日召开支委会、党组会,组织支委委员、党组成员学习了《四川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选派2名党务干部到市检察院参加党建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建经费规范管理使用意识和水平。二是于3月23日召开支委会,讨论2026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并于3月27日提交党组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按照审议通过的活动计划规范高效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三是3月6日,组织部分党员干警、女干警到三线建设博物馆开展红色场景教育。下一步,将于七一前后再次组织党员到攀枝花境内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三项均已整改完成

    20.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4月30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意识。二是于3月31日前,组织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分别填报廉政风险排查表,并逐级审核把关,未发现敷衍了事、走过场、照搬照抄等行为。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21.针对巡察反馈“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谈心谈话等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岗位调整变动的2名干警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干警所思所想。检察长于3月31日讲授廉政党课暨集中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岗位职责。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于3月底前开展了“转作风、促规范、提素能、强质效”专项行动,通过专题学习、自查自纠、日常督察等形式,进一步严明了纪律作风。在检察长廉政党课、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均分析研判了本院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三是通过电话、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退休人员去向,并对相关廉洁纪律进行强调。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全面排查违规兼职情况。

    整改进度:第一项至第三项均已整改完成

    2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于3月3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非党员干警列席),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逢问必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政治部通过每月“月中提醒+月末督促”的方式督促干警及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截止目前未出现“零填报”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3.针对巡察反馈“院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重工作部署轻督促检查,导致边改边犯、改了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进行了任务分工,并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听取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下一步,党组将于12月底前至少听取1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由政治部牵头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进行督促提醒、跟踪督办,防止重部署、轻落实、边改边犯等问题发生,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4.针对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警车及公务用车使用规定”问题(立行立改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警车管理规定》《米易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等文件,确保每名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车辆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二是组织部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员集中谈心谈话,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改进不足。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登记,堵塞管理漏洞。四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检查督察,对违反规定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将依规追责,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院党组将始终坚持巡察整改久久为功、常态长效,持续抓实后续整改提升,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一是持续筑牢思想根基,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压实政治责任,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思想,始终以严的标准抓实后续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健全闭环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督查调度、跟踪问效、对账销号制度,压实层级责任,规范整改流程,以刚性制度保障整改不松劲、不反弹。三是紧盯长期任务攻坚,对未办结、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定期研判,细化跟进举措,从严推进整改落实。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共性问题、深层隐患,健全内控管理、司法履职、从严治检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以整改成效助推米易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2-8186020;邮政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0号;邮箱地址:309625251@qq.com。

    中共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3日